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点击:2024-07-26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高厅函〔202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有关要求,教育部决定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及范围

  (一)推荐数量

  教育部“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数量为3000种左右。

  (二)推荐范围

  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有效激发学生创新潜能。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程序

  1. 下达推荐额度。教育部通过“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系统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单位分别下达教材推荐额度。推荐额度根据各单位教材出版数量、“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获批数量及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获批数量等因素测算。

  2. 组织申报审核。地方高校教材由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遴选后向教育部推荐。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材由其主管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教材直接向教育部推荐。教材出版单位在高校申报截止后,按照推荐额度直接向教育部推荐。推荐时应兼顾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的教材。

  3. 材料公示与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推荐教材及申报材料,经公示后向教育部统一报送。公示应包括推荐教材的名称、国际标准书号、主编及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相关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军队院校教材推荐工作。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军事教育局另行组织实施。

  (二)推荐要求

  1. 推荐教材分“单本”和“全册”两种类型,不受理系列教材推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选择“全册”类型推荐,或选择其中的单册以“单本”类型推荐。若选择“全册”类型,须所有单册均符合推荐要求,推荐时占用一个名额。

  2. 原则上教材由其第一主编(作者)所在高校申报,第一主编非高校教师的教材,可由第二主编所在高校申报。同一主编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推荐一项。

  3. 盲文教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

  4. 推荐教材须在推荐前完成相关审核工作,由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和教材出版单位分别对教材进行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材料填报

  (一)报送联系人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单位应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前,登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系统(网址:https://145.tbook.com.cn/),点击“账号申请”并上传《“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遴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的PDF文档,见附件)完成账号申请操作。申报推荐系统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该单位联系人。

  (二)网络填报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单位可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之后登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系统,查询推荐限额。

  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确定推荐教材后,按要求在系统填写推荐材料,并完成材料的审核和提交。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0日期间,各出版单位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拟推荐结果,确定本单位推荐教材,并按要求配合上传各地推荐的本单位出版的教材资源。纸质教材上传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数字教材上传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填写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上传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完整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三)材料报送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单位完成本单位教材网上推荐并提交后,须通过“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系统打印具有申报编号和防伪标识的《“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将《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与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一份)一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纸质教材提供一式三份右上角贴有申报编号的最新版次印次的样书。

  上述材料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出版单位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统一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函报材料须与系统填报材料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其他

  经中央有关部门审定的教材、已立项建设并正式出版的“101计划”等核心教材、“四新”(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重点建设教材(含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参与本次推荐,不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不受2年教学周期限制。符合申报要求的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可参与本次推荐,占用申报单位教材推荐额度。以上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校审核后向教育部报送。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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