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民政职业大学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4-06-03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4〕123号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申请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为基础整合相关资源设立民政职业大学的函》(民函〔2023〕8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以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为基础设立民政职业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11014139;同时撤销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民政职业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由你部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专业设置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智慧健康养老管理、现代殡葬管理、康复辅助器具技术、社会工作、婚姻服务与管理等5个职业本科专业。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8000人。

  望你部进一步加大投入和政策支持,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加强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研究和模式探索,科学规划专业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民政事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促进学校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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