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认定结果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4-05-08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督函〔20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经组织开展质量监测、社会认可度调查、指标审核和实地核查等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程序,我部决定认定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等56个县(市、区)为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希望各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已通过认定的县(市、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成果,持续提升教育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附件:2023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名单

教 育 部

2024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本文的目的在于宣传和传递更多信息,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涉及到相关政策请以原文内容为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来源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1/moe_1789/202405/t20240514_1130497.html

上一篇: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办好2024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的通知

下一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