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启动“院士师范院校行”活动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教育部有关直属单位,中国科学院院属有关单位,中国工程院有关厅局,中国科协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给“科学与中国”院士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关于教育、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普遍提升师范生科技素养,夯实中小学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师资基础,进一步做好“千名院士·千场科普”行动,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联合启动“院士师范院校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起,邀请院士专家每年实地走进师范院校,面向师范生作科普报告、开展互动交流,让师范生领略科学大家的人格魅力,感受科学家精神,了解前沿科学、工程技术发展动态,培养科学与工程思维,提高科学教育、工程教育能力。根据院士专家讲座生成精品课程资源,上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供广大师范生与在职教师学习。
二、形式与内容
院士专家走进师范院校,结合中小学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及科学类课程教师培养需要,根据个人研究专长,面向师范生作科普报告、开展互动交流。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扩大院士专家师范院校科普报告数字资源覆盖面。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中国工程院二局、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共同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制定活动方案,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中国工程院二局、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负责院士专家推荐,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院士报告统筹安排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师范院校配合活动组织实施。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负责数字资源遴选、汇总并上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二)定期组织推进。“院士师范院校行”活动的院士有关差旅费及讲课费等,由所走进的师范院校按标准承担。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部属师范大学定期报送活动需求(需求报送表见附件),根据各地各校需求商相关部门制订年度活动计划,每年两次公开年内春、秋学期活动安排。2023年该活动集中支持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相关院校师范生科技素养提升需求。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于11月15日前报送本年度活动需求,于12月15日前报送2024年上半年活动需求。
(三)提升活动实效。相关师范院校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活动,保障活动有效开展。要充分利用学校条件让更多师范生代表有机会现场聆听报告、有效参与交流。要创造条件进行院士报告直播,让更多师范生同步线上学习。要负责将走进本校的院士报告制作成课程资源,并在报告结束后3日内,提交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要积极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其他院士报告资源,广泛组织师范生学习、讨论,营造科学教育、工程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总结宣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师范院校要及时总结活动组织实施经验及学生学习成效,提炼项目成果,及时报送并强化宣传。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将适时组织“院士师范院校行”活动实施经验交流,推进师范生科技素养及科学教育、工程教育能力提升工作。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郭勤一、张春柳,电话:010-66097080、66092049,电子邮箱:fzc@moe.edu.cn。
中国科学院学部工作局联系人:王紫涵、魏秀,电话:010-59358090。
中国工程院二局联系人:王晓俊,电话:010-59300338。
中国科协科学技术普及部联系人:周寂沫,电话:010-68578243。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朱琳,电话:010-68580512。
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联系人:李巧红,电话:010-66490220。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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