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置郑州美术学院的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点击:2023-06-07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发函〔2023〕61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分立为河南郑州美术学院的函》(豫政函〔2023〕1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分立为郑州美术学院,学校标识码4141014831。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郑州美术学院为民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五、郑州轻工业大学、郑州易斯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应落实双方签订的《关于同意郑州轻工业大学易斯顿美术学院分立为民办本科普通高校的补充协议》,以保证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督促举办者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坚持公益办学导向,切实强化教学科研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会计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河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附件:郑州美术学院办学许可证信息

教 育 部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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