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体育学院更名为上海体育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3〕5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上海体育学院更名为上海体育大学的函》(沪府函〔2023〕1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上海体育学院更名为上海体育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1010277;同时撤销上海体育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上海体育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市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8000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市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深入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体育大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推动体育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以及上海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 育 部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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