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点击:2022-05-11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学位〔20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已将2022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延期进行。经研究决定,在2022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中,相关学位授予单位可不将“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请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稳妥做好工作,确保学位授予有序开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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