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名单及组团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点击:2022-04-22 00:00:00收藏本文当前位置:教育部 教育部文件 正文

教师厅函〔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构建高质量教师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我部组织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提质计划)。

  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通过前期调研、形式审查、专家评议等,最终确定重点支持的地方薄弱师范院校共32所。结合已有帮扶关系,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确定参与帮扶的院校并形成院校组团安排,现予公布(见附件1)。相关地方和高校要加强协调,加快推进提质计划组织实施。

  一、加快制定各组团工作方案。各牵头高校负责,建立组团内统筹协调机制,充分调研各院校情况,组织研制组团工作方案。

  二、明确地方配套支持措施。强化协同,落实地方支持责任。重点支持的薄弱师范院校所属省(区、市)、所在市(地、州、盟)应进一步明确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协调机制等方面的支持措施,支持各院校开展工作。

  三、建立工作团队开展工作。中西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组团内各院校要明确具体负责部门与负责人,并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有关信息(详见附件2)报送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联系人:李雨昕 宋长远

  电话:010-66096194,66097580

  电子邮箱:lyuxin1020@moe.edu.cn

  附件:1.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院校组团名单

     2.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联系人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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