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近日,教育部出台《教育领域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支持台生在闽求学发展、支持台师在闽安居乐业、支持闽台深化教育交流、支持闽台高校深度合作、支持闽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支持福建提供优质均衡教育服务等六方面20条举措。
《若干措施》的出台,对于深化两岸教育领域交流合作、推动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打造台生台师登陆的第一家园具有积极作用。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来自网络,本站转载本文的目的在于宣传和传递更多信息,以上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涉及到相关政策请以原文内容为准,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来源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406/t20240612_1135097.html
上一篇:教育部召开直属机关警示教育会